四月 11, 2009

匿名、正義、言論自由 (markov)

多年前, 我用多種不同的匿名在校刊寫文章, 原因是擔心編輯的學生刊物上, 翻來覆去就哪兩、三個名字, 匿名可以製造一個投稿者眾的假像. 後來寫學術論文、戒嚴末期翻譯政論文章(特別是新左派思想)、以及可能得罪同學的評論, 我倒都標上真名. 在網路世界裡, 前兩年換過幾個暱稱, 然後就固定為 markov 了. 像 markov 這種一用超過十五年 (1993-2009) 的匿名, 說真的, 不像匿名了, 真實世界認識我的, 知道 markov 就是我, 虛擬世界我就是 markov.

真實世界, 有些假名用久了, 竟成了多數人以為的真名. 據我所知, 頂頂有名的林雙不、楊渡(郭冠英發表文章的平台-大眾時代的業主)、陳真、吳晟都是筆名, 而本名已不為人所熟悉. 吳晟以吳勝雄本名發表時事評論文章, 說不定反而被認為是匿名發表呢!

匿名是什麼? 我覺得應該是和真實人物連不起來的名字. 范蘭欽的朋友早就知道郭冠英界是范蘭欽, 不認識郭冠英的人以為「身分證姓名為郭冠英的這個真實人物」叫做范蘭欽. 范蘭欽如果還算匿名, 蔣中正也可以算做蔣志清的匿名嗎?

真理大學法律系楊智傑助教授說(ref.1): 「筆者懷疑, 一個公務員以匿名發式(言?), 不透露其公務員身分發表的言論, 縱使其言論批評了種族、國家, 這難道不算是言論自由嗎?......郭冠英的言論, 應該屬於言論自由範疇. 新聞局根本不該調查其匿名言論......」我想楊助教授應該先把他對匿名的定義, 說清楚講明白, 然後再來討論他作出的推論與結論. 

以本名或匿名行文,  也不是范蘭欽事件的爭執點, 真正的爭議還是在言論本身, 以本名發表不會增加謬論的真實性. 

匿名的好處與缺點, 維基百科給了以下觀點(ref.2): 通常給人負面觀感, 但可以肆無忌憚的發表看法, 可以逃避社會的非議; 提出愚蠢問題, 但不會暴露自己的無知, 也可以用在不公正的體制中, 以激發人們的改革意識.

法律作為眾人忍受的倫理底限(國人常誤以為依法行政是高標準), 匿名言論沒有違法, 並不代表這樣的言論就沒有違反倫理. 言論自由作為倫理的一種原則(尊重他人則是另一個原則), 匿名即使合於言論自由, 卻侵犯他人權益, 此一匿名行為不一定合乎倫理. 如果我國公務人員的道德要求是一般國民水準, 而不是最低堪忍水準, 范蘭欽的言行可能是不道德的.

ref.

1.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yangjames2000/article?mid=1739&prev=-1&next=1572. 本文同時出現在大眾時代 http://mass-age.com/wpmu/blog/2009/04/06/6578/.

2. 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8C%BF%E5%90%8D

迴響

2009-04-21 | 梁文傑 | 胡適、匿名與言論自由
http://blog.udn.com/wenchiehl/2871603
我們深信,不負責任的秘密傳單或匿名文字都不是爭自由的正當方法。我們爭的不是匿名文字或秘密傳單的自由,乃是公開的、負責任的言論著述出版的自由
我們深信,爭自由的方法在於負責任的人說負責任的話
─胡適.《我們要我們的自由》

作者 medfront 21 四月 2009, 15:12

منتديات المملك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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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aaa 14 十一月 2009, 03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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